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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按揭房屋继承后的确权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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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某在身故之前购置了一套房屋,房价总额36万元。已支付了首付款16万元,其他2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,现在尚余4万元左右未还清。金某还没有来得及办理产权证就已经死亡了,但房产交易已经备案登记。各继承人经协商后同意将该房屋归金某女儿所有,该房屋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。现在问题是房屋没有产权证,金某女儿无法做房屋继承公证以便将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。那么,在此情况下金某的女儿是否可以直接诉请法院确认房屋归其所有?银行方面以及开发商是否有权利提出权属问题的抗辩?
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 肖福灵 律师解答:
1、公证处以无产权证为由不给办遗产继承公证的,看是否可以办理预售合同权利义务继承公证,如能办理,则可凭该公证与开发商一道到交易中心办理原预售合同的变更(或叫更名),将合同备案变更到你名下。
2、如果上述方案不行,还是得去打一个遗产继承官司,有了判决书之后,如果开发商配合的,可一道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,如果开发商不配合,则可等到办理产权证时,凭着开发商开给被继承人的各种材料及判决书,到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及产权登记即可。
银行只有抵押权,只要你按期还按揭款就没有问题了,该房子开发商无权对房子的权属提出抗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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